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

发布时间:2024-05-22浏览次数:11


一、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。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。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。

二、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签字笔、钢笔或圆珠笔、铅笔、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)、任何照相设备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、计算器以及修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
三、考生进入考场,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等,随即按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,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员核验。

四、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纸后,须核对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是否一致,如有不符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,要求更换。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,凡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
五、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。答题时,如遇试题字迹不清,可举手询问,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。

六、考生须在答题纸规定区域答题,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,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。

七、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,离场时须将试卷、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,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。交卷离场后,不得再进入考场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
八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,不准传递文具、物品等。

九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,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后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。

十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行为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以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进行处理。